“我知此行山高水长,但谁的光荣不是伴着眼泪。”
雾霾蓝的天空逐渐黯淡,乌云想要把太阳最后一次霞光吞噬,橙红的夕阳透过云羽的罅隙间,斑驳琉璃的洒下,将白昼最后一幕的小城镇染成暖橘色,在二O二一的最后一天,一切都像往常一样按部就班的发生。
我背着书包,穿过人潮汹涌的街道,来到一个十字路口,是一个红灯,三十多秒。
人海在身旁翻涌着,热闹的声音仿佛在欢迎明年的到来,我望向远方的明晃晃的光亮,放空了思想。
“成长是一个人的事情,要学会自己长大,自己治愈自己。”
我想起了过去的许许多多年,从出生到现在。跌跌撞撞的走过,年少的自己总是有些许轻狂,自诩聪明和伟大,但却被路程中的荆棘坎坷打击得抬不起头来,高扬的头颅最终低垂了下来,眼眸中自信的光也消失的无影无踪,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未来是明亮的,现在却越发担忧,感觉方向越来越虚无,成了飘无定所的流浪诗人,每个夜晚都有无声的泪水将我涌没。
我其实是一个不太擅长交际的人,不喜欢融入人群,踽踽独行地走过那些漫长难熬的岁月,我总是沉默着,内心却无比羡慕那些外向大方的人,我觉得我应该抵住这虚无,可总是狼狈地向它投降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有失败,总有悲伤,总是没有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,总是荒废了时间,总是不够自律也不够聪明,总是没有成就,总是让自己受伤,总是不断失望。
“这年复一年的疾苦日子仿佛看不到来日方长。”但总要走呀,总要向前看,或许现在还没有想到很好的方式去面对,但就让一切都成为过去式吧,那些痛苦的时间碎片,把它放在时间的地窖里,或许某年某月重新品尝又会别有一番风味。
“二十秒。”
“殊不知我三代为农,望从我辈仰望星空。”
我喜欢那些令人期待的事,就像我的故乡。我总是默念着它,尽管它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城镇,但我觉得它可以变成永恒,向时间开战。
故乡有最美丽的风景,是一如经年的青山,两三股晚风,也是傍晚是偷喝了烈酒的白云和晚霞,是古墙上爬满的爬山虎,郁郁葱葱的遮住岁月的痕迹,也是外婆家门前的黄狗,像个守门神一样站在岁月中;故乡有真诚的人们,他们坦诚,敢爱敢恨,他们朴实,永远热爱生活,他们用特有的农村情怀走过年复一年的饥苦岁月,他们有自己的黄金时代,让我感动不已热泪盈眶;故乡有最炽热的回忆,是光着脚追绿皮火车,是抱着西瓜和邻居家的孩子嬉耍,是一张张泛黄的旧照片和旧报纸,记录下那年那月的知了往事和人间词话。
来日方长的念想最令人期待,我知道那念想来自父母。他们从英俊帅气的小伙子和花枝招展的小姑娘,被生活磨平了棱角,苍白慢慢爬上了双鬓,他们身上的青春朝气不再,逐渐向生活低头,但我知道这一切的原因,归根结底是我。
身上染上柴米油盐酱醋茶气息是因为我,被生活杂事压弯了腰也是因为我,不管再放肆笑放肆玩是因为我,从早到晚忙碌不停也是因为我,他们借光于我为我照亮了黑暗,得以从暗夜中继续向前走,我想要学的很好很好,这样才能带他们去很美好的远方,完成他们未完成的心愿和伟大理想,我希望他们向别人提起我的时候,脸上是由衷的微笑和欣慰。故乡和父母,永远都是我的现在进行时,是长存于心的感激和披荆斩棘的动力。
“十秒。”
“我希望我许下的愿望一路生花。”
远方的最后一丝余晖仍倔强地浮现在大半个被晕染成黑色的天空,我看着那束光,用手比划了一下,明亮又绵长,好像描绘出了它的模样,是未来,很喜欢《 千与千寻》中的一句话:“我不知将去何方,但我已经在路上。”
我真的很想有一个光明灿烂的未来,一直以来很担心自己,内心的自卑和孤独裹挟着我止步不行,但只有坚定不移的走下去,才能走到春天里。我想在未来做很多很多事情,去周游世界,看夕阳亲吻海,白鸥蹁跹着飞过连了天的海水,看江城的樱花漫天的飘下来,像海贼王里希鲁鲁克用尽一生去创造的粉红色的雪,看维也纳的教堂上白鸽亲吻乌鸦,陶醉于古典音乐的旋律中,看东西伯利亚的日落地和托斯卡纳街头的玫瑰,我还想去那个梦寐以求的地方——北京大学,和无数学子们高谈阔论,享受内心的充盈。
我要去见《名侦探学院》的各位和你们,去见更好的自己和更亮的天光,在自己热爱的日子里熠熠发光。我也设想过未来会有无数狂风暴雨袭来,但我相信爱会一直在,所以我从来不畏惧道阻且长,我会身披一袭灿烂,在黎明之前拥抱光明,找到太阳和希望。总要向死而生,向阳而生,我们都会成为我们,担着一肩的星光,不回头地走下去。
“红灯灭,黄灯亮。”
看着这三秒的黄灯,和远方已经黯淡了的阳光交相辉映。我不打算去想些什么了,这三秒,是用来准备的,我已经摆好了起跑的姿势,已经准备好了向前冲。
“黄灯灭,绿灯亮。”
我回头看了一眼,那人海依旧翻涌不停。我像是告别,告别即将过去的二O二一,告别平淡的过去,告别浑噩的生活,我已经与那段让人失望难过讨厌的岁月和解了。然后不回头的大踏步向前走,迎接理想和未来,迎接二O二二和美好的明天。
远方的太阳已经完全落下来了,但我心中的光却不会再灭掉。
是回头告别和不回头的向前走,是成长和伟大。(文/夏晟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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